暨南大学是中国第一所由政府创办的华侨学府,直属中央统战部管理。 “暨南”二字出自《尚书·禹贡》:“东渐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暨,声教讫于四海。”意即面向南洋,将中华文化远播到五洲四海。
集团在广州、深圳、珠海三地设有五个校区,校本部位于广州市天河区,暨南大学素有“华侨最高学府”之称,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2018年10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莅临暨南大学视察并发表重要讲话,希望暨南大学坚持办学特色,为海外侨胞回祖国学习、传承中华文化创造更好条件。
现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聘用制行政管理人员、员工辅导员和其它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本次招聘的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一)行政管理岗位若干个
(二)辅导员岗位若干个
(三)其它专业技术岗位若干个
职位列表附后,详细岗位信息详见暨南大学招聘网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无任何违纪违规记录,身体健康;
(二)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以学位证时间为准);
(三)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四)应聘其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背景;
(五)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应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基本理论,掌握新时代老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技能和处理问题的方法,具备开展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的基本工作能力。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须登录暨南大学招聘网,创建个人简历后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期间不接收书面或电子邮件简历材料,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网址:https://zhaopin.jnu.edu.cn。后续招聘工作的相关通知均在此网站上发布,请及时关注。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8日9:00至2022年11月7日12:00。
(二)笔试资格初选:
应聘人员可通过登录暨南大学招聘网个人账户查询笔试资格初选结果。
(三)学校统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将于11月下旬举行,相关要求见后续发布的笔试公告。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职业能力和相应业务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目,不划定考试范围,不组织任何形式培训。
(四)学校综合面试、用人单位考察:
1.行政管理岗、辅导员岗:
通过笔试的应聘人员进入学校综合面试环节,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得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并按照高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通过综合面试人员名单;通过综合面试人员进入二级用人单位考察环节,经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后确定拟聘人员。
2.其它专业技术岗:
通过笔试的应聘人员进入二级用人单位考察环节,按照1:3的比例确定通过考察人员名单;通过考察人员进入学校综合面试环节,经学校综合面试后确定拟聘人员。
集团综合面试过程中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测评。
(五)审核、公示、聘用
集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审核,对拟聘人员在暨南大学招聘网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且体检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
自学校发出录用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无故未办理入职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五、招聘回避
根据《暨南大学行政管理人员聘用回避规定》,应聘人员应主动申报与校内相关人员的亲属关系、师生关系。应聘行政管理岗位(含辅导员)人员与校内相关人员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以下岗位:
(一)双方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二)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管理的岗位;
(三)如校内相关人员担任单位的领导职务,此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岗位。
六、待遇和管理
此次招聘的人员均为聘用制人员(非事业编制),受聘人员按照《暨南大学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实施办法》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制人员可享受落户学校(须符合相关落户条件)、子女入读附属学校、参加校工会活动等福利待遇。
七、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笔试、综合面试和考察环节的疫情防控要求,后续将根据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规定进行。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因无法通过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及时与之取得联系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其后果。
(二)本次招聘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招聘中涉及的个人差旅和食宿等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三)行政管理岗位和辅导员岗位,因应聘人员公示期间被反映问题而查实影响聘用、或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个人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导致其对应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申请在同岗位考察人选内进行依次递补。
(四)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启事、岗位要求等信息,对自己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招聘工作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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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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